全球领先的商标转让,商标交易网

商标转让时,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手续

本站原创 时间:2007-12-30 15:46:23          文字选择:    

    当商标所有权转让时,以前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随着商标权的转移还是否有效,如果转让合同中约定了原来的被许可人将来可以继续被许可使用这一商标,请问随着商标权的转移,是否还需要重新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

答: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商标权利人已经变化,原手续自然失效,转让的约定只解决是否继续许可的问题,手续还是要重新办理的。司法实践中对没有办理备案的商标,一样按照有效的协议给予认可,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我建议你在办理手续时,顺便出示一些证明,以证明许可合同的无效或都没有其它发生在之前的任何的权利应属无效.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诚聘英才

北京电话:010-5165359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8号智慧大厦1505A 邮编:100088

广州电话:020-3881907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6号光华大厦侨宏楼404# 邮编:510620

北京华唯环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08 huaweit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唯商标交易